原沈阳福恒铝制品有限公司锅具转让

标的名称

原沈阳福恒铝制品有限公司锅具转让

转让底价

9.05万元

保证金

9.05万元

标的说明

交易条件

目前锅具存放在本溪经济开发区香槐路原本溪荣盛包装有限公司厂区内,交易双方完成合同签订及结清余款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锅具的搬运及运输工作,搬运及运输期间出现任何问题与转让方无关。

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由受让方自行了解调查,责任自负,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锅具的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锅具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意向受让方按照挂牌价的%交纳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本次转让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沈交所及转让方对转让的锅具不承担保证责任。

信息披露时间

年6月16日-年6月22日16时

勘查信息

联系人:王梓溢

-

竞价指南

查看竞价指南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td/841.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